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自平衡荷载箱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自平衡荷载箱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嘉泉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四川嘉泉科技有限公司自平衡荷载箱生产加工项目位于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正港路259号。租赁厂房面积约3087m2,购置数控车床、摇臂钻床、数控锯床、压力机等设备,建设自平衡荷载箱生产加工项目,主要产品为自平衡荷载箱,年产量200台。
验收内容:四川嘉泉科技有限公司自平衡荷载箱生产加工项目的主体工程、仓储工程、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办公及生活设施、环保工程等。由于项目部分生产设备未安装,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验收工况达设计工况的75%。
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无食堂废水产生。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员工洗手及拖布清洁废水。依托成都市成塑料线缆有限公司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金属粉尘。
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分别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金属粉尘通过车间自然沉降。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使用低噪设备、增设基础减震设施,设备加强维护等措施后,有效降低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焊渣:收集暂存于铁框内,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
金属屑:收集暂存于铁框内,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
废包装材料:垃圾桶收集后,交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
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油桶、油水分离器废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江油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验收意见(详见附件http://video.scxiputest.com/jqysgs.zip)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80802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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